原標題:碰瓷、賣慘?今日頭條訴百度不正當競爭索賠千萬
創(chuàng)業(yè)家訊6月25日消息,因認為對方惡意詆毀商譽,北京字節(jié)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,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、百度在線網絡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訴至法院,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權、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1000萬元。日前,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原告北京字節(jié)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訴稱,其運營的今日頭條客戶端、頭條網網站及其移動網站(統(tǒng)稱為今日頭條)在行業(yè)內有很高的知名度。近期,原告發(fā)現(xiàn),二被告在其網站及APP上發(fā)布了《碰瓷、賣慘,今日頭條正在發(fā)動第二次3Q大戰(zhàn)》的專題欄目。欄目分為李亮來了、碰瓷賣慘等五部分,下有《今日頭條碰瓷騰訊,其實馬化騰不想戰(zhàn)》、《今日頭條大戰(zhàn)騰訊背后:膨脹的張一鳴正在末路狂奔》等14篇文章,文章中包含無論是春節(jié)期間的‘頭百大戰(zhàn)’,還是如今的‘頭騰大戰(zhàn)’,今日頭條公關頻頻以碰瓷巨頭以博得關注,其根本原因還是底氣不足等詆毀和貶損今日頭條的內容。
原告北京字節(jié)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認為,經營者對他人的產品、服務或者其他經營活動的評價或批評必須客觀、真實、公允和中立,不能誤導公眾和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(yè)信譽和聲譽。二被告上述專題欄目中的文章大部分來自其自有媒體平臺百家號,文章中有關今日頭條的內容均是偽造、虛假和帶有誤導性的信息,沒有任何證據(jù)佐證。二被告故意對今日頭條進行詆毀、貶損,使今日頭條在公眾特別是網絡用戶中的正面評價和關注度降低,在削弱今日頭條市場競爭力的同時,強化了二被告的產品和服務優(yōu)勢,使二被告獲得競爭優(yōu)勢及不正當利益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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